2020年度全省资源综合利用(含新型墙体材料)纳税人情况公示
2020年度全省资源综合利用(含新型墙体材料)纳税人情况公示
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5〕73号)、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<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>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5〕78号)文件规定,现将2020年度全省享受资源综合利用(含新型墙体材料)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的情况予以公示。
2021年2月27日
| 附件: | 2020年度全省资源综合利用(含新型墙体材料)纳税人情况公示.xl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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